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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地方标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规程》

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陕西省地方标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将于2023年9月28日起实施。


《规程》从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工作出发,对陕西省内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的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标准要求,实现对全省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的规范统一。该《规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陕西省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迈上新台阶。


陕西历史博物馆于2021年提交《规程》立项申请资料并于当年成功立项,协调组织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碑林博物馆等多家单位组建标准起草组,启动项目并制定工作计划、编写标准大纲、明确工作任务。经反复讨论、多次调研后,在2022年10月基本形成《规程》(初稿),2023年2月起草组完成《规程》征求意见稿,2023年3月在业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和修改后形成送审稿,2023年4月初提交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2023年5月底通过审查。


陕西是可移动文物大省,全省可移动文物数量巨大。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公报显示,陕西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总量为7748750件,位居全国第二。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是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的重要基础,数字化采集的精度、技术及作业方式直接影响数字化成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助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陕历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