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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汉阳陵”大学生短视频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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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发挥博物馆和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基地的社会教育和服务功能,展示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风貌,彰显汉文化的独特魅力,让深藏在博物馆的文物真正活起来,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与西安新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这!就是汉阳陵”大学生短视频大赛。


大赛时间

大赛启动:2019年5月18日

作品征集:2019年5月18日~2019年9月1日

作品评审: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5日

获奖公示: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8日

颁奖仪式:2019年9月30日


参赛对象

高校在校大学生


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以汉阳陵陈列展览、馆藏文物,遗址保护、园区风光等为内容进行拍摄制作。

2、参赛作品要求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3、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将为参赛者提供素材,以供创作参考。

(二)作品规格要求

1、参赛可以用手机,相机,DV拍摄的视频进行比赛。

2、作品时间:5分钟内

3、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

4、原创性,观念独特,形式新颖,具有创新意识。



投稿方式

1、参赛者可登陆大赛网站www. hylae.com  和“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微信公众号阅读大赛公告,下载填写大赛报名表,并发送报名表和作品到大赛投稿邮箱hjdylbwg@163.com 。

2、大赛组委会分别与陕西院校官方渠道联系,由各学院统一提交学生参赛作品。参赛者也可以通过快递作品光盘至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进行作品提交。

3、投稿说明

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按要求提交。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参赛报名表电子文档1份

2)作品登记表电子文档1份,应注明创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详细地址、所在学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

3)参赛作品的创意说明。创意说明应图文并茂,有一定的版式设计。

4)参赛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参赛流程

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签署承诺书并提交大赛组委会后,方可向大赛提交作品。

组委会对参赛作品的格式、内容、版权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选结果将在大赛平台上公布,9月30日在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举行颁奖活动。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 两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 四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 二十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免费参观)


版权及其他 

 1、概念界定 

若非特别指出,本文中:组委会指“这!就是汉阳陵”大学生视频大赛的组委会。 

作者是指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并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的个人或团体。

作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等机会。 

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视频、音乐、语言等形式创作作品,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2、参赛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2)大赛接受曾经发表或展播过的作品。已经在其他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作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曾获奖项。 

3)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大赛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

但是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追加赔偿的权利。

大赛组委会对他人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5)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先行保存底稿。 

3、版权申明

对于参赛作品,其著作权仍由原著作权人所有,但组委会享有如下权利: 

1)如非作者特别声明,组委会享有作品的网络播映权和影视播映权,有权保持完整或截取片断在媒体上宣传、展示展映作品以作宣传之用; 

2)在赛事活动中,所有参赛作品可供组委会在赛事成果出版或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宣传推广活动中进行无偿使用。

主办单位拥有将该参赛作品编制成光盘或任何形式专辑,以非赢利方式予以推广的权利;

3)大赛期间,为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 

4)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